1、年龄限制。移民法规定,公民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不过,此项条款有两项例外。其一,入籍申请人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在美国和外国的战争中服役的军人,可以不受年龄的限制。其二,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一方或双方是美国公民,可以通过父母申请入籍。
2、合法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人必须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绿卡的。
3、满足连续居住时间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入籍申请前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五年。“连续居住”指的是居住的五年内没有重大的中断行为。“居住” 意味着在美国生活、工作、拥有一定的个人财产,有登记在名下的汽车,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不过,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美国公民的话,申请人只需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三年即可。不过,如果非公民配偶在三年满期前离婚,或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三年连续居住的特殊规定将不适用。按照法律规定,离开美国不超过六个月一般不被看作中断连续居住期限。如果离开美国超过半年但不到一年就有可能会被移民局认定为中断连续性居住,除非申请人举证说明并无放弃连续性居住的意图。
4、满足实际居住的时间和要求入籍申请人需要证明他们在美国的实际居住时间没有低于30个月。美国公民的配偶需要证明在美国实际居住时间没有低于18个月。
5、必须在递交入籍申请的地区居住。
6、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一般来说,良好的道德品格可被解释为申请人在所居住的社区里达到普通公民的平均道德水平,而不需具备极其崇高的或最高的道德操守。
7、必须认可美国宪法原则,促进美国的良好秩序及幸福。
8、具备基本的英语水平。
9、了解美国历史及政府的基本常识。
10、必须宣誓效忠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