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留学网介绍,丹麦可能是欧洲所有国家中,少数几个最适合中国公司投资的国家。丹麦是一个小而富的国家,政治安定,经济稳定,丹麦人也几乎全部都会说英文。丹麦重视人权,社会治安良好,没有歧视中国人的情形,对中国公司投资较有保障。而其地处中欧大陆与北欧之间,又位居波罗的海的海口,在波兰及一些波罗的海国家即将加入欧盟之际,丹麦的优越地理位置更显重要。
根据D&B国际投资风险评估,丹麦被评选为欧洲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丹麦政府非常欢迎外国企业到丹麦投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与丹麦本地企业,享有完全相同的待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控股比例,也完全没有限制。所有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在资金市场上享有相同的权利。所有企业均可自由向外国募集资金,没有负债比的上限,而所有外汇活动也完全没有管制。
自90年代早期开始,丹麦境内的外国投资持续增加。目前,丹麦境内的外国企业,约略有4,000家左右,其中在丹麦的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公司有12家,台商投资的公司共有14家。
投资奖励
丹麦政府对一般企业的某些投资,例如研究发展、生财设备、员工训练及特定地区内的投资案等,提供许多奖励投资措施,包括:
※新产品或新市场开发、最高50%的补助货款;
※添货厂房及设备,最高30%的现金补助;
※聘雇及训练员工,视情况,没有固定比例。
税制规定
丹麦目前的公司所得税率为30%,只有中央税,没有地方税,且极有可能于近年内再调低至28%,属于欧洲中低水平,低于荷兰(35%+)、法国(36%)、德国(39%)、比利时(40%)及大部分其他西欧国家。丹麦境内的子公司支付母公司的股利,一般是免征保留税。而对控股公司的运作而言,丹麦是欧洲唯一允许“跨国损益计算报税”的国家,也就是说,设立与丹麦的母公司,可以将在欧洲其他国家子公司的亏损,合并列入计算,公司可以节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丹麦的税率很高,为38%至59%之间,外加9%的社会保险。但外国公司派驻丹麦的管理人员,得以申请减免,仅需支付征收25%,最长可达四年,为全西欧最低,对中国企业驻欧员工很有利。
丹麦的增值税为25%,算是相当高,但这是针对消费者征收的税,企业只是代收代付。对进货项目,丹麦公司要外加25%的增值税。同样地,对销货项目,丹麦公司要外加25%的增值税。但是如果卖给丹麦境外的客户,则不需加收增值税。视营业额大小,每月或是每季结束,再与丹麦国税局结算。所以,增值税只是一个中间税,不会构成企业的负担。而一般来说,销售金额都会比进货金额来的高,所以收入的增值税,也会比付出的增值税来的多。对企业来说,多出来的增值税收入,就像是丹麦政府给的短期无息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