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另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就是公民能否领养亲属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然后为他们申请移民。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是,公民领养兄弟姐妹的子女是不能马上申请移民的。领养的父母必须同被领养的子女共同生活两年才能为他们申请美国移民。但是,如果领养的是孤儿,比如,有一些公民去中国大陆孤儿院领养孤儿,这种领养不需要等待两年的共同生活就可以申请移民。
第三,绿卡持有人是不能为其父母申请移民的。亲属移民只允许绿卡持有者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不能为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也是绿卡持有人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第四,获得临时绿卡的申请人可以马上开始为单身子女申请绿卡。不需要等到获得正式绿卡再为子女申请。
总而言之,美国移民法对亲属移民的规定很具体,因此,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为自己的亲属办理移民时不能想当然,需要仔细了解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法律条款差之分毫,失之千里,只有了解亲属移民方面的规定,才不会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