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养老保障制度分为3大部分:
老年保障金计划
(Old Age Security,简称OAS)
该计划为每一位65岁以上,并且年满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的老年人提供老年保障金,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养老金按照你在18岁之后作为加拿大合法居民或移民、并且居住在加拿大的年份来计算。在加拿大居住超过40年的居民可享受全额老年保障金,低于40年的根据居住年限适当予以扣减。对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老年居民,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收入保障金。(老年保障金无需缴税)
对于老年金和低保补助金领取者的配偶或鳏寡者,年龄60-64岁,丧偶并未再婚,收入低于法定标准,还可申请配偶津贴,但同样要满足18岁后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的要求,才可申请。
加拿大养老保险计划
(Canada Pension Plan,简称CPP)
该计划是一个强制性养老保险计划,参保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该计划覆盖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地区(魁北克省有类似的养老保险计划,称为QPP)。参保人在其工作时期缴纳一定的钱给该计划(类似于中国的养老保险),自60岁开始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金额多少取决于曾经供款到该计划的总额。移民必须住满十年以上才可领取养老金。
加拿大养老保险计划包括以下3种福利:
(1)一般的退休金:按月给60岁或以上的退休人士。
(2)伤残津贴:按月给65岁以下的伤残人士及他们要供养的子女。
(3)遗属津贴:包括有一次性支付的死亡津贴金及以后按月发给在生配偶或同居伴侣及所供养子女的津贴。
CPP缴费基数为职工年工资,但工资水平低于免缴额度(目前为3500加元/年)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目前为9.9%。对于正规就业职工而言,雇主和雇员各自的缴费比例均为4.95%;个体经营者缴费比例为9.9%。
雇主主办的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退休储蓄计划
雇主养老保险计划相当于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而个人退休储蓄计划类同于我国的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无论是雇主养老保险计划还是个人退休储蓄计划,政府都在缴费环节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加拿大政府对它的纳税人承担的养老义务,可谓是尽职尽责,与加拿大依靠福利养老相比,中国虽然养老体系经过了改革,但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家庭和伦理道德,也就是所谓的“养儿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