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如果想申请中国籍父母来英定居并享受英国相关医疗及保障,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申请担保人(子女)已取得英国国籍/拿到永居;
2) 父母双方或一方超过65岁;申请人如果不超过65岁,通常不可以:因为英国政府认为申请人仍然有能力照顾自己;
3) 父母身体不好,需要长期照料。
4) 在中国没有其他直系亲属,护工,或家政人员等可以提供照料;申请人有其他子女在中国的,通常不可以:因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中国的子女对自己进行照料;
5) 父母在中国没有养老保障,或养老金不够支持日常生活开销;申请人有一定工资收入的,或者有一定退休金的,通常不可以:因为政府认为申请人有经济能力并享有中国的社会保障福利,英国政府没有责任和义务对申请人进行照顾;
6) 在中国居住时,全部或者大部分生活费用来自英国的申请担保人(子女)
7) 申请担保人(子女)可以在不寻求公共基金的条件下为父母提供住所和承担生活费用。申请人有一定存款的,通常不可以:因为申请人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
中国人往往按照自己的传统思维模式去考虑问题,认为孩子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但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英国的相关条文对“需要被赡养”的条件有明确规定,特别是作为政府对于居民的人权的责任和义务,在很多时候都不是想当然地拥有的。政府的角度认为,赡养老人不是子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相关职能机构例如医院,养老院,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义务。当申请人原居国有这个能力或者申请人有这个能力去支持自己的生活的时候,英国政府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这个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