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递交申请前两年在澳洲持有一个或最多两个积极运作的生意,并对此生意拥有所有权,并参与日常管理。
3. 在生意经营的两年中在澳洲累计居住不少于12个月。
4.在递交申请前12个月,公司营业额不少于20万澳币,并且符合以下三条规定的至少两条:
1)在澳洲的生意中的净资产不少于7.5万澳币
2)雇佣一名全职的当地员工(澳洲公民,PR身份者,或者持有新西兰护照的人)
3)在澳洲个人净资产不少于25万澳币
5. 每个生意均注册了ABN(澳大利亚商业登记号)并已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提交了至少两年的BAS(商业活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