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新规实施 华侨回国定居须提前申请。昨日(7月10日),(福建省)莆田市外侨办获悉,自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该法第13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鉴于正式文件尚未下发,对此莆田市外侨办提醒准备回国定居申请的华侨,先行到市外侨办进行登记备案。过渡期具体审批办法,市外侨办将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