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从七月一日起,所有的汽车维修店将对需要维修超过100加币的车辆提供一份书面的维修证明,证明上需要清楚的写出修车服务的最终费用需在百分之十左右。
老年人和消费事务部长吉姆·龙多表示,我们要确保可以尽可能维护买车消费者的权利,买车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采购行动。
这些新颁布的修车制度是为了确保曼省车辆在维修中能受到该有的维护与安全,并让维修信息对消费者透明化。
与此同时,修车店也将向消费者提供修车零件的书面发票、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清单,还有修车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将替换掉的零件要回。
曼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将负责本次新规定的监督与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应有的罚款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