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类是澳洲商业移民4年临居的一种,这个类别主要是供那些在较大公司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申请。不要求申请人在公司有股份。通常要求申请人任公司的最高三个阶层的职务,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部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等,并参与公司的决策。此类别特别适合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是公开的,所以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时可以不提交公司的审计报告,也不需公司提供任何文件。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在公司无人知悉的情况下提交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本人可以继续在公司任职,配偶和子女可去澳洲生活。
申请条件:
· 过去4年中有2年在公司的最高三个阶层中任职(总经理、副总、主要部门经理);
· 过去4年中有2年公司营业额达到1000万澳币;
· 全家净资产达到25万澳币;
· 年龄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
· 如年龄超过55周岁,但条件较好,也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