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火热,2012年第一季度,全世界已有1293个家庭递交了移民申请,这一数字再次创下历年新高。一季度I-526和I-829的审批通过率也高过去年同期数字。
而在您进行投资时,您所投资的资金必须存放在“监管账户”内,在美国移民部没有批出I-526移民申请前,谁都不可以从“监管账户”内提取您的资金。这些条款在“投资合同”及“资金监管账户”合同内都会详细列明。
近年来,美国成为中国许多成功人士的首选移民国家。然而,美国投资移民所特有的投资风险性使得许多人犹豫不决;2011年一些项目的失败以及2012年初关于美国政府对移民追讨税款的新闻,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申请人的忧虑。
业内人士曾一度预测2012一季度申请人数将出现5年来的首次下降。美国移民局对于一季度数字的公布,显示在世界各国普遍提高投资移民要求后,美国对与投 资移民申请人仍然具备极强的吸引力。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也认为,这一数据的公布对于提升中国申请人信心有着重要帮助。
而在一季度申请通过率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国移民局在审理中的开放态度。对此,美国移民律师协会认为,优质项目仍是决定移民申请人能否获得移民批准的首要因素。
因此,美国对EB-5的移民审批很重视,所有申请都集中在加州的移民申请中心统一处理,批出移民书的时间只需6个月;申请人移民后也没有“移民监”的要求。因此极受国内申请人的欢迎。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受移民法条例的规管,投资项目公司不可以对申请人做出任何资金回报的保证,这是EB-5移民项目的最大风险。申请人必须心里有数,最终会出现下面三个情况:
1.绿卡拿到了,投资款在5年后也拿回来了;
2.绿卡拿到了,投资款全亏掉;
3.绿卡拿不到,投资款也全亏了。
因此,申请人在选择EB-5投资项目时,必须要清楚了解项目公司的背景、投资移民资金回报方案、最坏的情况会是怎样,有一点很重要的是,在美国移民法例下,没有任何公司或个人(包括美国各级政府)可以对您的投资款做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