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宣布在7月10日更改的《移民法》执行法规正式开始实施,具体执行法规内容修改如下:根据第54条规定,失业的移民也可以更换居留,前提是:移民第一年的工作居留最少要上9个月的全保,第一个两年居留最少全保保满18个月,第二个两年居留最少全保保满18个月。否则不予更换居留。但是移民必须是被炒掉的,自己辞职不在此条例适用范围内。
针对这一法规的改变,马德里多家华人楼的律师做出了解释和说明。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次改变的法规并不是西班牙《移民法》,而是西班牙《移民法》的执行法规,简单来说只是西班牙政府移民法规的执行方案做出了改变,总体的路线并没有改变。
其次,这次《移民法》执行法规的改变,也可以看成是政府在经济危机中放松移民生存环境的措施,这是因为西班牙目前的经济状况比较恶劣。而移民正是受到影响,失业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这条法规的出台可以大大缓解移民生存的环境。通俗点来说,从此,失业移民在更换居留的时候就不需要“买”工作合同了。
不过这个条款也有很多附加条件,比如要将四分之三的时间都上全保,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有必须在INEM网站登记失业,并努力寻找工作。而且最后的那份工作,移民不可以是自愿辞职的,只能是被炒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