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自从2008财年,中国申请人数首次超过韩国以来,一直稳坐申请人数的半壁江山,到2013财年申请数量达到了美国EB-5申请的80%。通过这些年来美国投资移民EB-5在中国的发展,投资者已经明白美国投资移民是有风险的投资,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风险和就业风险上,因此如何选择项目成为投资者最关注的问题。2015年以下四大类美国投资移民将呈受热捧新常态:
第一类:有严格资金释放监管条件的EB-5项目
虽然美国移民法规定EB-5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但是EB-5法案允许投资者在I-526申请批准之前,投资资金是安全的。具体的做法就是设立EB-5资金监管账户,投资者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把投资资金汇入监管账户。监管协议须规定只有在投资者的I-526申请获批之后才能释放投资款,如果I-526申请被拒就要全额退款。
这被称为EB-5资金的“安全阀”,保证投资者在I-526获批前,资金处于银行安全的监管之下。因此如果一个项目没有银行监管账户,是很难被中国的投资者认可。不完全监管账户也不再受投资者欢迎。所谓不完全账户就是名义上设立了监管账户,但监管协议却规定在投资者I-526申请获批之前,允许项目方提前动用投资资金。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因为这个项目过度依赖EB-5资金。而越是依赖EB-5资金的项目,就是越缺钱的项目,所以风险就更大。毫无疑问,未来投资者会首先选择有安全真实的监管账户的EB-5项目。
第二类:已获美国移民局预先批准的项目
自从去年的5月30日,美国移民局出台了遵从政策后,已获美国移民局预先批准的项目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如果一个项目在I-924阶段获得美国移民局预批,那么接下来在I-526、I-829阶段,美国移民局都会对先期的批复加以遵从。显然这种已经获得美国移民局预批的项目会大大降低移民申请的风险,缩短美国移民局审核文件的时间。特别是2015年在可能出现排期和涨价的情况下,确保快速一次成功,已获得美国移民局预批的项目将倍受追捧。
第三类:州一级政府直接借款还款的真正政府项目
在过去的EB-5市场中,投资移民项目的推出是以缺乏资金的美国中小开发商为主体。但最近几年来值得关注的是,某些拥有很高信用评级的美国州政府也开始运用EB-5融资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路桥等公益基础建设。本来移民是敏感话题,州政府不愿介入。但是520大桥这个100%州政府项目的成功获批,为其他州政府起了示范和鼓舞的作用。
第四类:有优秀信用评级的EB-5项目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最大的问题在于投资者在投资时,对项目方的历史、现状,对项目投资的过程不是非常熟悉,仅是根据美国移民法要求的必需的英文资料,以及移民中介的解读来做出投资决定。因此投资者对项目的风险往往很难做出中肯的评估,会受到个人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市场宣传的影响。但是一个EB-5项目已经有了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的信用评级,那就简单多了。投资者只需要根据信用评级,就可以对项目的风险度有更权威了解。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的评级是专业的人才,数据库和方法来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一个量化的评估,并且这种评估系统已经成熟,受到各国政府和投资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