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政策12项重要变化:
1、废止剥夺加拿大公民权利。
2、撤销新入籍者签署留加意愿。
3、缩短永久居民入籍等候时间1年,由原先6年内住4年减到5年内住3年。
4、缩小入籍申请须经过语言考试年限,从现有的14-64岁,回复以前的18至54岁。
5、赋予移民部长扣留涉造假任何文件。
6、入籍缴交税单由5年减为3年。
7、申请家庭子女年龄上限从19岁回复至22岁。
8、父母及祖父母团聚申请名额增至每年1万人。
9、配偶移民申请或撤销2年观察期。
10、国际学生入籍之前居住时间,可以重新折半计算。
11、「特快入境」(Express Entry,简称EE)申请人在加拿大有兄弟姐妹,能获额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