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一定关联,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双边都处于正常运营中
2.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3.美国公司须运营1年以上,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
4.申请人年龄26周岁以上,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项目优势
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无临时绿卡转换风险
政策稳定,无投资风险
无须申请劳工证,不受排期影响
办理周期短,仅需12-24个月
投资成本低,对投资额无具体要求
无须证明资金来源
一人申请,全家移民,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无移民监,可自由出入美国并享有美国永久居民的权益和待遇
申请流程
1.免费评估,签订服务协议,缴纳服务费
2.律师审核初步资料,制定方案
3.准备申请L-1A签证所需资料
4.律师审核L-1A签证资料,并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
5.I-129申请获批
6.申请人持L-1A入境美国
7.(美国公司运营1年之后)律师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
8.I-140申请获批
9.律师向移民局递交I-485身份调整
10.申请人全家获得永久绿卡
申请模式
A.投资:
a.慢慢发展模式: 成立分公司或投资子公司,先办理L-1A, 慢慢发展,待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后(至少1年),再申请EB-1C;
b.收购一个企业:收购成立1年以上的老企业,先办理L1-A,再办理EB-1C,或者L1-A和EB-1C同时办理。
B.雇佣:
先办理L1-A,再办理EB-1C,或者L1-A和EB-1C同时办理。
名词解析:
1.L-1签证: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公司机构内的调派,使其在美国拥有合法的工作身份。L-1A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送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设计的。L-1B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送到美国,利用其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而设计的。
2.劳工证:美国劳工部给美国移民局的一个证明。证明该外国人若在美国获得工作机会,不会因此而剥夺了美国人(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及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