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2移民申请流程
1、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Job Offer of Employment)
任何人要申请职业移民,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雇主的雇佣。
2、取得美国州劳工部门的批准
美国雇主为申请人申请劳工许可证,首先必须向自己所在州的劳工部门职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劳工许可证申请用时需要约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得到批复。
3、获取美国联邦政府劳工部的批准(Alien Labor Certification)
劳工部(简称DOL)在审查美国雇主为外国申请人发出劳工许可证申请时,会充分利用各州劳工部门所提供的数据丶资料和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例行公事。雇用国外雇工的美国雇主必须提供确凿的事实证明在当地确实找不到够资历的美国雇工来完成这项工作,只有申请雇用国外雇工。此审理程序目前所需时间约为4个月,为缩短劳工移民的批准时间,美国议会已立案通过将此过程的审批时间缩短为21天,只是开始执行日期未定。
4、向美国公民事务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在全国名城镇地方还设有区域办公室和支局办公室。支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接受当地的移民和签证申请,他们在收到各种申请后把文件转送到区域办公室或地区分局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5、得到USCIS的批准通知
USCIS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常移民申请都由地区分局直接处理,法律授权地区分局可以批准或拒绝各种不同的移民申请。
6、送件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全美签证中心(简称NVC)建立的目的是负责绿卡的申请工作。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所有的文件将送到全美签证中心。在缴纳签证费后,全美签证中心会寄给申请人3号邮包(Packet 3)。将3号包邮包签证申请表(DS-230)的第一部分填完后回寄到全美签证中心(第二部分在面试时使用)。然后全美签证中心将申请人的档案发送给相应的美国海外使领馆。
7、到美驻华使领馆的面谈、取得美国移民签证
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将发给申请人4号邮包,通知面谈的时间和地点。只有十分之一的案件被抽到面谈。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完全有权根据法律来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签证的要求以及是否签发给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签证。也许有人担心被拒签之类的问题,这算是多虑了,其实美国法律只对21种类型的人拒签,比如非法找工丶冒充美国公民丶非法滞留丶有严重的传染病丶一夫多妻丶有犯罪记录等情形。虽然大部分人会断定中国申请人把EB-3移民作为获得美国绿卡的跳板,但是想象并不能代表事实,移民官的拒签与否是不能凭空想象的。
8、取得签证后6个月内须前往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