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拉着两个大行李箱,装着被子、枕头、夏天的短裙、冬天的大衣,坐了20个小时的飞机,来到美国,开始我的研究生生活。那是一个位于东南部的小镇子,我和朋友都笑谑着说这是一个“大农村”。确实,这是一个围绕着大学而慢慢建立起来的小镇子。村儿里的生活简单纯朴,没有纽约的灯红酒绿,没有洛杉矶的琳琅中餐,没有华盛顿的历史古迹,有的是一种纯正美国生活的闲适,或者是无聊,参杂着看论文写论文的忙碌。
还记得刚来美国吃的第一餐,麦当劳的三号套餐。我算是一个恋旧的人,那顿饭的小票还保存了许久,之后却在一次搬家后再也不见了踪迹。那是一个没车寸步难行的地方。刚到美国的时候,公寓并没有着落。好心的师兄超哥带着我们跑了几个物业,终于定了房子,签了合约,却通知我们六日后才能入住。在中国学生会的帮助下,我和室友金子开始“游击战”的生活,住过客厅,睡过沙发,清早醒来的时候见过“小强”,晚上入眠的时候听过蛐蛐叫。不住在自己的屋子,自然没法自己做饭,于是就开始了麦当劳、赛百味、麦当劳、赛百味循环的日子。后来同专业同学小溪的公寓先能入住了,我和金子也就转移到了她家,做了到美国后的第一道菜——番茄炒鸡蛋。
都说,番茄炒鸡蛋是99%的留学生做的第一道菜,可能是因为它简单好学,可能是因为它滋味鲜美,也可能是因为它有属于中国的颜色——红色和黄色,让人潜意识里心情愉悦,能产生一种安慰。说来奇怪,直到现在,我的脑子里还是能清楚地浮现出那盘菜的模样:鸡蛋炒老了,有点棕色的焦了的痕迹;番茄块儿切小了,软趴趴地基本没有了原先的形状;水放多了,炒菜有一种变成汤的嫌疑。理论上来说,这是一道失败的番茄炒鸡蛋;实际上来说,这是一道被我们吃了个底朝天连一点儿汁水都不剩的番茄炒鸡蛋。吃完以后,我们沉默了一会,然后又开始嘻嘻哈哈地打闹。我不知道沉默的一小会,她们想了什么,而我却想到了我妈在厨房的身影,好像听到了各种肉、菜、鱼在锅里噼里啪啦翻腾的声音,一番如唱戏搬的热闹后,神奇地变成了餐桌上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没有精致的餐具,没有讲究的摆盘,甚至没有好看的颜色搭配,却是吃了二十几年仍不变的好吃味道。
后来终于搬进了自己的房子,也开始了自己做饭的生活。原因有三:一、因为住在离系楼走路5分钟的地方(住得近,却经常迟到,人的惰性啊),也就没有买车,因为不方便也就没法经常出去吃饭;二、作为没有奖学金的学文的留学生,经常在外消费太贵,记得有一位师兄老潘在一同旅行的时候曾给我算过,就算我不吃不喝的,留在美国一天的成本高达150美元(成心地不让我玩好,小人之心,真是险恶),所以能省还是省一点吧;三、自己做的菜不难吃。
这是非常奇怪的一点,在家的日子,爸妈除了对我在学习上严一点,其他方面算是比较娇惯的,又是独女,自是多了宠爱。我爸有句名言:“你除了读书,其他事情一律不用做不用管。”于是乎,不会做饭,不会打扫卫生,不会洗衣服,我成了一个纯粹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倒头妈”。“倒头妈”是我家的方言,源于原本应该是儿女伺候父母,而这两头却颠倒了位置,变成了父母伺候儿女,故称“倒头”;而儿女上升到了被伺候的地位,就像成了“妈”一样,合起来就是“倒头妈”了。
到了美国后,在家连煤气灶都不会开、菜场都没进过、更没做过一道菜的“倒头妈”竟然摇身一变,华丽变身董大厨。从我妈的远程视频指挥,到对着“下厨房”美食网站的菜谱,到向各种“酒肉朋友”偷师,再到自个对着中餐馆中意的菜式研究各种成分后回家自我尝试,在美国,我的厨艺完成了“零突破”的质的改变。我妈拿手的红烧排骨、我妈爱做给我吃的清炖乌鸡汤、我妈逼着我吃的西芹炒肉、我妈爱吃的酱汁鸡爪……我都会了;我妈不会做的西安肉夹馍、北京豌豆黄、山东大包子、四川水煮鱼……我也会了。硕士毕业那会,我妈亲临美国,检查我的毕业收获(学业上和厨艺上),承认我青出于蓝而远胜于蓝。
之后,我一人带着我儿子(小猫Cookie)来到了洛杉矶,找到了喜欢的工作。下班之后仍喜欢自己做饭,一天的劳累仿佛在菜刀切西芹清脆的声响中一蹦一跳地跑远;在炉上番茄牛尾汤咕噜咕噜的吵闹中变成了香喷喷的荤腥味道;在爆香葱、姜、蒜、八角的滋拉滋拉的动感“电子乐”中转化成新一天热情满满的正能量了。
现在的我能做很多菜,不是我吹牛,做十几个不重样的菜不在话下。然而,做得最好的,和最爱做的菜却还是那么几个以前在家时我妈常做的菜。都说江浙的菜口味清淡,最讲究原汁原味,那么我们家的菜就可以说是“叛逆”的江浙菜了。主打红烧,口味偏重,浓油赤酱,再加上绍兴出名的老酒(黄酒)滋拉一淋,盖上锅盖那么一闷,打开后便是让人微醺的淡淡酒香。都说绍兴人家嫁女儿有个规矩,便是再生下女儿那年在院子里埋上一坛女儿红,等出嫁那年挖出,与众人同醉。我时常抱怨爸妈没守着老规矩,但心想,这二十多年吃着菜里面的酒,也应该是不少了。
我喜欢吃北方菜。在京城念了四年大学的我喜欢吃卤煮,喝羊杂汤,啃酱大骨,钟爱麻辣烫。即使是冬天,我也每天晚上必裹着棉袄出门,在北京凌冽的寒风中,跐溜着鼻涕吃那从火红火红、浮着一层辣椒的汤里捞出来的串儿。在洛杉矶,有很多的华人餐馆,有卤煮,有羊杂汤,有酱大骨,也有麻辣烫。饱餐之余,我仍然会想念我们家飘着酒气的董式菜肴,想念我妈围着围裙、哼着“天下掉下个林妹妹”叉腰炒菜的身影,想念我爸赤膊吃着花生米、呷一口小酒的“大爷”模样,想念我家厨房不太好使的煤气灶,想念我家院子里“打死”不开花的桂花树,想念我房间里的绿色窗帘和从游乐场赢回来的粉色大米妮,想念我们一家三口吃完饭准点去棋牌室报到路上拖着拖鞋走路的沓沓声。是呢,我是想家了。
老爸还在视频里重复着每次一样的话“钱是不指望你存的,自己吃好喝好身体健康”,老妈也在视频里重复着每次一样的话“衣服买来穿好了,年轻的时候不穿,老了想穿也穿不出来了”,最疼我的三姨也在视频里重复着一样的话“乐乐呀,回来打麻将啊,想不想打呀”,连耳朵不太好使的老外婆也在视频里重复着一样的话“你妈就一个女儿,还送那么远,害得我也见不到了”。大家都在重复着一样的话,也在重复着对我的思念、牵挂和关心——离家那么远,千万照顾好自己。
刚来美国的时候,老是喜欢跟我妈抱怨这抱怨那,一有个头疼脑热恨不得添油加醋地跟说书一样。时间过得真快,拿小时代主题曲的歌词来说,就是“时间追不上白马”。现在的我喜欢在各种社交媒体上pou(发)我做的菜的照片,用神器的美图软件调调颜色,做点效果,更是显得我厨艺精进,可以在厨界封神封仙了。为了更加了解我的生活,对科技用品一直保持“愚钝”状态的爸妈愣是鼓捣明白了QQ和微信,每天刷我的新鲜事也变成了一种习惯。在微信上发自己做的菜的照片,一方面是一种对生活的记录,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对家人的安慰。我爸妈肯定会想,哟,我女儿菜做得那么好,吃得好,身体肯定也好。
美国各国美食那么多,在吃完牛排、意面、寿司、墨西哥卷饼后,华人为什么还是要转身,一头扎进熟悉的中餐馆子里? 有人说好吃呗,有人说吃习惯了,而我觉得,在心底的最深最深处,吃中餐可能让我们有一种心灵上的归属感,熟悉的味道让我们觉得安全,熟悉的烹饪手法让我们觉得离家乡近了那么一点。红烧的浓油赤酱让我们想到故宫的红,清蒸的清淡让我们想到江南的素雅,油炸的火热让我们想到西南的热情。有的时候,吃的并不单单是一种简单的食材,更多的是一种对家的思念,一种家乡的味道。
时隔六年,提笔再写家乡菜的味道,心境似乎变了,却似乎也没有变。家乡是浙江绍兴的那个小山城新昌,也是日新月异的那个“我们的大中国呀”。日渐成熟是岁月的赠与(舌尖体模仿ing),而不变的,仍是对家乡的依赖,对家的牵挂,和对家人的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