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利用其自身的人才资源和大都会的优势,扶持和推动了这些高附加值的、可持续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向全世界展现了这个魅力城市鲜活和动感的另一面。
最早提出在英国发展创意产业的是1997年刚当选为英国首相的布莱尔。在他的带领下,一个“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诞生了,布莱尔亲自担任工作组主席,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分管创意产业。他提出要“通过英国引以为豪的高度革命性、创造性和创意性来证明英国的实力”,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把推广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拯救英国经济困境的有效方法。
根据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的定义,创意产业是指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与才华的活动,而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这些活动可以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在这样的定义下,13个产业部门被划归为创意产业,它们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与古董、手工艺、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与录像、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计算机服务、电视与广播。
由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创意产业理念,第一个用政策来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英国创意产业年平均产值接近60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左右,超过任何一种传统制造业创造的产值,仅次于金融服务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伦敦市政府也决定把创意产业作为自己的核心产业来经营,“创意伦敦”的概念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