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
方案 A:投资至少两百五十万元新币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者扩充现有的商业运营。
方案 B:投资至少两百五十万元新币予一支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
对申请人要求:
a) 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3年的创业经历,并提交公司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b) 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5000万元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 必须达到至少5000万元新币。房地产公司不在之列。 申请者必须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申请者也可以提交您 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
c) 如果申请者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申请者必须持有至少 30%的股权。申请者在公 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d)申请者的公司必须是行业列表中1个或多个商业领域。
e)两种投资的投资时间不得低于5年。
针对方案 A 申请者的附加评估标准
*申请者必须按照表格 B 中列明的大纲,提交一个详细的为期3年的商业或投资计 划书,内容包括招聘计划和年度财务规划。
*申请者需要在投资之后的三年内达到商业或投资计划书中列明的目标。 完成投资后主申请人和伴侣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一起申请绿卡。(16 岁以上男孩 需参加新加坡部队服役,如不想服兵役,可以不包括在申请里)。21 岁以上的子女和申请 人父母或岳父母可以申请 5 年的长期探亲签证。2 年中,主申请人在新加坡居住 1 年以上, 全家可以申请新加坡公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