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民众请愿修改《入籍法》
这项提案最早是由大温哥华地区列治文当地居民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在国会网站上发起请愿活动,要求加拿大国会修改“落地入籍”的移民法,以阻止愈来愈多的外国孕妇到加拿大生子、获取国籍。
该项请愿案要求国会修改入籍规定,把“凡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可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改成“父母中必须至少1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子女才能获得加拿大国籍”。
请愿案的签名连署行动,一呼百应,在去年10月中旬截止前,很快就跨越至少须有500人连署的国会审查门槛,随后由加拿大保守党国会议员、前内阁部长黄陈小萍(Alice Wong)正式提案。
而移民部决定驳回这项修法请愿,黄陈小萍对此表示相当失望,打算起草1份私人议案,再提交给国会审议。
黄陈小萍指出,她同意移民是加拿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确保公平的移民机会同样重要,因此她认为必须阻止这种藉由“生育旅游”方式获得公民权的现象。
网友讨论热烈
不过加拿大政府不愿意修法禁止“生育旅游”,并不代表“生育旅游”行为受到鼓励。这一点从社交网站一旦有人针对相关议题发问,立即引来各方责难,即可得证。
在Facebook上,一个名为“我是台湾人,我住加拿大”的社团成员超过了1万2000人,遍及全加各地。有网友问到“夫妻都是非公民,怎么去温哥华生产?有没有人可以提供代办月子中心或医院经验?”获得的回应和讨论,罕见热烈。有人直接开骂“自私”,更多人感叹“在台湾生子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得跑到加拿大生产?加拿大国籍真的这么重要吗?”
还有人细数在父母都不是公民、没有健保的情况下,在加拿大医院生产的开销费用是多少。如果是顺产,从产检到住院生产1、2天的开销大约合新台币20至30万元。如果生产过程不顺利,动用更多医疗资源,开销可能是天价。
过去也曾多次发生“非公民”产妇在生产后,因为付不出庞大医疗费,带着小孩偷偷逃离医院,留下烂摊子让全加拿大人民买单的恶例。
这些问题要想清楚
至于孩子在加拿大出生之后,究竟享受到什么福利?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所有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拿旅游签证的父母,并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儿童福利金。至于教育部分,情况显然依据所在省分的不同而有别。
以卑诗省为例,对于移民享受免费教育的相关规范,就比其他省分严格许多。父母若都是“非公民”或并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小孩就不能享有免费教育,必须按国际学生费率收费。
上个星期,卑诗省甚至传出了新案例:一个回流台湾10年的移民家庭,最近带孩子重新返回加拿大,准备上小学。尽管这家庭的母亲和2名子女都是加拿大公民,列治文学校当局却要求必须提供学童父亲在台湾的辞职证明、以及证明全家已无国际联系(severed international ties)的文件,否则必须缴付1年高达加币1.52万元的国际学生费用。
回流加拿大的移民家庭子女,如何才能享有免费教育权?在卑诗省发生的上述案例,是否有歧视移民的嫌疑?有没有违反宪法?正引发另一波新的讨论。
而在争议持续延烧的当下,不论是想走“生育旅游”捷径的父母、或是离开加拿大多年想要重新回流的移民家庭,恐怕都得好好想清楚:未来要面对的,会是什么样的加拿大福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