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英国的人不少,那么英国的税收制度是怎么样呢?这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出国留学网移民栏目一起来了解了英国税收制度介绍!欢迎阅读。
英国税收制度介绍
英国是最早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的国家,其一系列操作办法对西方福利国家相关政策的形成产生过重大影响。早在1572年,伊丽莎白女王就决定在全国征收济贫税,1601年颁布《济贫法》。1765年英国议会通过“斯品汉姆莱制度”,对低于最低工资限度的工人,由各教区予以津贴补助。1905年,英国政府成立贫困调查委员会,并于1908年开始颁布实施了《老年赡养法》、《职业介绍所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重要社会福利法案。1924年,英国政府公布特惠特利住宅计划。1934年,贝弗里奇出任英国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主席,向英国政府提出了《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建议实施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自愿保险,主张建设“福利国家”。1944年,英国政府采纳了贝弗里奇报告中所提出的绝大部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于1946年推出了《国民保险法》和《国民健康服务法案》。这些法案、措施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起到了有力的作用。
在英国税收是调整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一是征收个人所得税。英国现行税法规定,年薪4800英镑以下的低收入者不用纳税,超过的部分按不同比例纳税,最高收入所得税税率为40%。二是遗产税和赠与税。英国税法规定,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一起征收。为防止富人通过提前转移财产逃避遗产税,税法规定,继承人除了要对死者遗留的财产缴纳遗产税外,还要对死者7年内赠与的财产按不同的税率缴纳赠与税。
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是英国政府调整收入差距的又一方法。劳动力成本高,劳动收入在收入分配中比重大,是英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政策的一个重要措施。近一百年来,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总体上处于主导地位。相比之下,资本要素所占比重则呈下降趋势,这有利于避免收入分配的严重分化。另外,为了遏止贫富差距,英国很早就实行了福利制度,1601年颁布了《济贫法》,19世纪又陆续制定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英国政府在私有化进程中,也注意照顾工人阶级的利益,政府逐渐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全国性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制,比较好地解决了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再就业问题。
英国税制结构
英国的税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
1.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及公司税。个人、合伙企业及信托要缴纳所得税,并就其资产处置所获资本利得缴纳资本利得税。公司就其利润及资本利得缴纳公司税。此外,英国还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
2.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莹税。
英国税法的表现形式
英国并无独立的税收法典。当涉及某一领域的法规数量太多时,都会汇编统一的法案。另外,还有如下主要的税收法律:
1891年的莹税法
1970年的税收管理法
1975年的石油税法
1983年的增值税法
1984年的遗产税法
1988年的公司所得税法
1990年的资本折扣法
除上述法律外,法庭判决也起着补充性作用,不过,它只是解释性而不是立法性的,而且法庭判决是以更高级法庭以往的判例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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