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早几天已经公布了美国移民排期表,那么大家肯定也是一直在关注移民排期情况,下面就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来看看2018年6月美国移民排期一览表。
至于绿卡批准排期的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是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仅第五优先前进10天,其余类别都没有变动。
“递交申请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的排期都没有变动。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1年4月8日
F−2A类:推进7天,由2016年6月1日前进到6月8日
F−2B类:前进1个月7天,由2011年5月15日前进到6月22日
F−3类:前进1.5个月,由2006年2月1日移进到3月15日
F−4类:前进21天,由2004年10月1日移进到10月22日
职业移民
港澳台申请人所有类别都维持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第五优先移进10天,由2014年7月22日移进到8月1日,其余类别都没有变动。
2018年6月美国移民排期
A表:绿卡批准排期表
亲属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 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二优先(2A) | 2016年6月8日(移进7天) | 2016年6月8日(移进7天) |
第二优先(2B) | 2011年6月22日(移进1个月7天) | 2011年6月22日(移进1个月7天) |
第三优先 | 2006年3月15日(移进1.5个月) | 2006年3月15日(移进1.5个月) |
第四优先 | 2004年10月22日(移进21天) | 2004年10月22日(移进21天) |
职业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有名额 | 2012年1月1日 (原地踏步) |
第二优先 | 有名额 | 2014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 | 有名额 | 2015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 | 有名额 | 2007年5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优先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四优先 (宗教劳工)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五优先 | 有名额 | 2014年8月1日(移进10天) |
第五优先 (区域中心) | 有名额 | 2014年8月1日(移进10天) |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2018年6月的递件排期没有变动。
2018年6月美国移民排期
B表:递件排期表
亲属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2012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二优先(2A) | 2017年9月22日(原地踏步) | 2017年9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二优先(2B) |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2011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 | 2006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2006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第四优先 | 200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 2005年4月1日(原地踏步) |
职业移民 | 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 | 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
第一优先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二优先 | 有名额 | 2015年2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 | 有名额 | 2016年1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 | 有名额 |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优先 | 有名额 | 有名额 |
第五优先 | 有名额 | 2014年9月1日(原地踏步) |
注: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
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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