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移民法,申请公民入籍的绿卡居民留在美国的时间,是必须在入籍申请提出前5年,有至少2年半时间是在美国居留,同时每年至少6个月是在美国。若某1年内离美超过6个月,其余几个月时间即不能计算在这2年半的居留时间内,若离开美国时间超过1年,居留时间计算即会中断。
美国移民类别包括:
F类--裔亲类,如父母,兄弟姐妹类,特点是办理周期长,要10年以上的申请周期;
D类--如收养,庇护等;
EB类,这里边又包 括EB-1杰出类;EB-2专业类;EB-3技工类;EB-4特殊移民者;EB-5投资人。美国投资移民EB-5类主申请人只需年满21周岁,无学历、英 语水平以及管理经验等的限制,但要求申请人能合理解释投资到美国的50万美元的来源,可以是企业经营、炒股、买彩票所得,也可以是赠与或遗产继承。移民申请通过后,可以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一般在绿卡到期前3个月,律师会帮助申请者解除条件。能否解除条件要看投资人是否满足两个要件:投资款项是否还在运作中,以及是否符合10个就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