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发争论

2013-01-18 08:46:43 移民生活

  【小编按】

  2013年受欢迎的移民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项目投资:以债权或优先股的方式,投资于一个具体的经营项目,但并不参与管理。

  第二,金融投资:通过规范的金融资本市场,购买移民法规允许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第三,房产投资:购买具有永久产权的居住性房产,既可获得移民身份,又可坐享房产升值回报。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发的争论

  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发表评论称,自称是“世界中心”的大都市纽约,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评论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行人我行我素,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

  ■三言两语

  ●这篇报道好。大义凛然,论点、论据、论证一个都没少!哎,我们有点自嘲式的娱乐也要上纲上线吗?

  ――武广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和执行也不是很合理。行人优先行人优先,车子从来不会因为抢先行人受到惩罚!

  ――梅香涌

  ●中美心态不一样。中国闯红灯过马路者:“我们抱团凑一撮走,挤到车子开不了,红灯就安全了。”美国闯红灯过马路者:“司机如果敢撞到我,我会把他告到……”

  ――李开复

  ●车让人,很人性化,但是,过马路的时候,我们能不能等车完全通过后再过呢?绿灯是亮了,多等几秒,也许会有更多的便捷和安全。――张新

  ●纽约街头走路都是车让人的,这一点跟国内正好相反。

  ――任坤

  ●难道什么都非要套上中国特色还不够?还要加套美国式?

  ――彪闻

  ●过马路不看红灯不是好习惯,可干吗非要加个“中国式”?媒体不自我贬低会死吗?

  ――郭松民

  ●将心比心。面对国外调侃中国人在外形象差的观点。你会作何表示?

  ――李元昊

  ●规章制度不是以人为本,交规更是以车为本,怪不得行人搭伙儿闯红灯。我比老外还遵守交规都忍受不了漫长的等红灯时间。

  ――穆贵之

  ●那些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乱闯的人,你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就别指望别人拿你的命当回事。

  ――贾郅

  ●到处鄙视大陆人,但是见了大陆人又满眼睛都闪烁着人民币的光芒,满街的sales见了大陆人恨不得抱着大腿把钱从人口袋里扯出来!

  ――李蒙蒂

  ●过马路是一个很严重的安全问题,不是过家家,为什么要和别人相比呢?

  ――魏青云

  反对

  这样比较没意思

  “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想说明什么呢?是想说,美国人也在集体闯红灯,所以就不能说闯红灯的人素质低?这种逻辑比较荒谬,衡量人的素质,标准应当是行为表现,而不是别人都在怎么样,所以我们怎么样就与素质无关,这很像是阿Q奉行的价值标准。

  我认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大多数人的素质应该都是不错的;而素质低下的人,中国和美国应该都有,不必拿那些低素质的美国人来宽慰那些低素质的中国人。作者称,纽约地大人杂,什么文化水平的人都有,马路上走的,既有没上过学的非法移民,也有腰缠万贯的超级富翁,更多的是拥有高等学历的高级白领……因而得出结论:“闯红灯的原因与素质无关。”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身份与“素质”不能绝对地画等号,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富有更不等于高素质,并且这里的直接证据就是他们有闯红灯过马路的事实。或者,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素质很好,但不等于所有的方面都不存在素质问题――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问题。

  有些人反感“中国式”这个提法,但我认为,对于一些属于国人身上特有的问题或毛病,当务之急是引起重视,而利于改进、改掉;与一些问题和毛病给社会造成的不利和损害相比较,我们在自嘲与解剖上苛刻一点,是算不得什么的;更有害的问题不是“妄自菲薄”,而是妄自尊大、拿毛病不当问题,甚至以美国人都在怎么样,来为我们自己的缺点开脱,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究竟有什么好处?

  马涤明

  比烂心理不可取

  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的情况,原因或许真的很复杂,红绿灯设置的问题有之,行人自身的问题有之。但纵观舆论的反应,多数还很“内省”,对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道德素质多有批评,认为这是最大的原因所在。

  当然也有媒体和网民把视角转向国外,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希望从国外取取经,学习别人好榜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己做得不好,主动去研究和学习人家好的做法,这是自省,能促人进步。如果能找到国外如何引导行人文明过马路,并探究原因,从中找出经验,反哺国内,相信对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上会有所帮助,对公众也是个教育和警醒。

  但人民网的角度有些特别,它找的好像不是好榜样,而是坏典型。报道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行人我行我素,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不管报道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客观、全面,但即便真的如此,这种“比烂”不“比好”的心理也不可取。

  在特定的语境下,无论是中国式过马路还是美国式过马路,都是不遵守交规,随意闯红灯的意思,是贬义词,不是什么好事,都应该受到批评。但在人民网的这篇文章里,把这种不好的事还硬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似乎在文章作者的眼里,美国式过马路不如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过马路比美国式过马路“坏”的程度要轻点,没必要对中国式过马路大加挞伐。这种逻辑和对比,本身就很可笑。美国人不遵守规则,就意味着中国人不遵守规则就合理了?美国行人素质不高,就证明中国行人素质比他们高?不跟人家比好,而跟人家比不好,甚或是比烂,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除了能够自我安慰一下,对改善自身、提高自我毫无帮助。

  多看自己的不足,多学别人的长处,才能进步。如果明知自己的不足,不是积极去改进,而是用“比下有余”的心态找更差的人来对比,只会越比越烂,最终离心目中的坏典型也就不远了。

  郭鑫

  赞成

  促使反思闯红灯深因

  网友形容“中国式过马路”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话形象而具体地描述了中国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对此,大多数人认为,这与中国人的素质和守法意识有很大的关系。甚至为此,一些地方还出台了行人闯红灯罚前三名的规定,而且国家相关部门也表示,正在推进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

  然而,“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的现实又显然催我们进一步反思,行人闯红灯问题的成因到底有哪些?该如何避免行人乱过马路、乱闯红灯?

  个人素质不高和守法意识不强显然并非闯红灯的唯一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尚在于:一是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的合理性不足。如今大多数城市都是人口与车辆同步增加,而很多城市街道等,都是多年前甚至几十、成百年前建设城市时所规划,一些路口可以供行人过马路的设施并不完善。当没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可供安全通过马路的时候,人们自然就被迫地与车辆争道。

  二是一些交通规则和设置本身不完善的问题。比如根据规则,大多数路口,车辆右转时,即可不受红灯限制,而此时另一边的行人所面对的正是绿灯;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时间一长,当人们发现,绿灯亮时,依然需要和左右转弯车辆抢道,那么又何必非得等绿灯亮时才走呢?

  “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倒不是说美国人的素质还不如中国人,而是告诉我们,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与个人素质、文明意识、守法意识等主观因素有关,但同样也与道路建设是否合理、规则设置是否人性化、交通管理是否足够智慧等有关。面对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需要考虑加大处罚,与个人信用挂钩等,但更需要反思与改进客观上所存在的一些尚可以进一步合理化、人性化的问题。

  刘鹏

  结论

  制度首先要尊重人性

  这篇报道显示美国人的“素质”其实并不比中国人高多少,而且连中国的“集体主义”都丢掉了,他们盛行的是“个人主义”。这与教科书给我们讲的资本主义社会形象如出一辙:自私自利。可以很容易想到,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以素质高低,决定是否适合实行某种制度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有人议论中国“国民教育”的短板,便用放大镜去找别人的素质问题,这种是典型的阿Q心理,受了批评,不去正视,反而自我安慰,说发达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不如我们。这种心态岂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作者也承认,人就是人,本质是一种动物,其天性是散漫自由的。是否遵守法条或规矩,与守法的成本有关,与违法的代价也有关系。既然是人,我们的制度是以尊重人性为前提,还是以压抑人性为前提;是以保护弱者为前提,还是保护权贵为前提,就成为制度与制度的根本差异。

  有研究认为,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章率会显著上升。在杭州,专家通过现场观测和虚拟实验表明,行人对红灯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90秒,而中国不少路口的红灯时长超过这个限度。通过与国外对比发现,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比如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而英国行人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这就是红绿灯制度的“人性”依据。

  骆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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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按】

  2013年受欢迎的移民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项目投资:以债权或优先股的方式,投资于一个具体的经营项目,但并不参与管理。

  第二,金融投资:通过规范的金融资本市场,购买移民法规允许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第三,房产投资:购买具有永久产权的居住性房产,既可获得移民身份,又可坐享房产升值回报。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发的争论

  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发表评论称,自称是“世界中心”的大都市纽约,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评论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行人我行我素,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

  ■三言两语

  ●这篇报道好。大义凛然,论点、论据、论证一个都没少!哎,我们有点自嘲式的娱乐也要上纲上线吗?

  ――武广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和执行也不是很合理。行人优先行人优先,车子从来不会因为抢先行人受到惩罚!

  ――梅香涌

  ●中美心态不一样。中国闯红灯过马路者:“我们抱团凑一撮走,挤到车子开不了,红灯就安全了。”美国闯红灯过马路者:“司机如果敢撞到我,我会把他告到……”

  ――李开复

  ●车让人,很人性化,但是,过马路的时候,我们能不能等车完全通过后再过呢?绿灯是亮了,多等几秒,也许会有更多的便捷和安全。――张新

  ●纽约街头走路都是车让人的,这一点跟国内正好相反。

  ――任坤

  ●难道什么都非要套上中国特色还不够?还要加套美国式?

  ――彪闻

  ●过马路不看红灯不是好习惯,可干吗非要加个“中国式”?媒体不自我贬低会死吗?

  ――郭松民

  ●将心比心。面对国外调侃中国人在外形象差的观点。你会作何表示?

  ――李元昊

  ●规章制度不是以人为本,交规更是以车为本,怪不得行人搭伙儿闯红灯。我比老外还遵守交规都忍受不了漫长的等红灯时间。

  ――穆贵之

  ●那些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乱闯的人,你不拿自己的命当回事,就别指望别人拿你的命当回事。

  ――贾郅

  ●到处鄙视大陆人,但是见了大陆人又满眼睛都闪烁着人民币的光芒,满街的sales见了大陆人恨不得抱着大腿把钱从人口袋里扯出来!

  ――李蒙蒂

  ●过马路是一个很严重的安全问题,不是过家家,为什么要和别人相比呢?

  ――魏青云

  反对

  这样比较没意思

  “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想说明什么呢?是想说,美国人也在集体闯红灯,所以就不能说闯红灯的人素质低?这种逻辑比较荒谬,衡量人的素质,标准应当是行为表现,而不是别人都在怎么样,所以我们怎么样就与素质无关,这很像是阿Q奉行的价值标准。

  我认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大多数人的素质应该都是不错的;而素质低下的人,中国和美国应该都有,不必拿那些低素质的美国人来宽慰那些低素质的中国人。作者称,纽约地大人杂,什么文化水平的人都有,马路上走的,既有没上过学的非法移民,也有腰缠万贯的超级富翁,更多的是拥有高等学历的高级白领……因而得出结论:“闯红灯的原因与素质无关。”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身份与“素质”不能绝对地画等号,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富有更不等于高素质,并且这里的直接证据就是他们有闯红灯过马路的事实。或者,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素质很好,但不等于所有的方面都不存在素质问题――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问题。

  有些人反感“中国式”这个提法,但我认为,对于一些属于国人身上特有的问题或毛病,当务之急是引起重视,而利于改进、改掉;与一些问题和毛病给社会造成的不利和损害相比较,我们在自嘲与解剖上苛刻一点,是算不得什么的;更有害的问题不是“妄自菲薄”,而是妄自尊大、拿毛病不当问题,甚至以美国人都在怎么样,来为我们自己的缺点开脱,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究竟有什么好处?

  马涤明

  比烂心理不可取

  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的情况,原因或许真的很复杂,红绿灯设置的问题有之,行人自身的问题有之。但纵观舆论的反应,多数还很“内省”,对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道德素质多有批评,认为这是最大的原因所在。

  当然也有媒体和网民把视角转向国外,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希望从国外取取经,学习别人好榜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己做得不好,主动去研究和学习人家好的做法,这是自省,能促人进步。如果能找到国外如何引导行人文明过马路,并探究原因,从中找出经验,反哺国内,相信对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上会有所帮助,对公众也是个教育和警醒。

  但人民网的角度有些特别,它找的好像不是好榜样,而是坏典型。报道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行人我行我素,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不管报道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客观、全面,但即便真的如此,这种“比烂”不“比好”的心理也不可取。

  在特定的语境下,无论是中国式过马路还是美国式过马路,都是不遵守交规,随意闯红灯的意思,是贬义词,不是什么好事,都应该受到批评。但在人民网的这篇文章里,把这种不好的事还硬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似乎在文章作者的眼里,美国式过马路不如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过马路比美国式过马路“坏”的程度要轻点,没必要对中国式过马路大加挞伐。这种逻辑和对比,本身就很可笑。美国人不遵守规则,就意味着中国人不遵守规则就合理了?美国行人素质不高,就证明中国行人素质比他们高?不跟人家比好,而跟人家比不好,甚或是比烂,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除了能够自我安慰一下,对改善自身、提高自我毫无帮助。

  多看自己的不足,多学别人的长处,才能进步。如果明知自己的不足,不是积极去改进,而是用“比下有余”的心态找更差的人来对比,只会越比越烂,最终离心目中的坏典型也就不远了。

  郭鑫

  赞成

  促使反思闯红灯深因

  网友形容“中国式过马路”为“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话形象而具体地描述了中国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对此,大多数人认为,这与中国人的素质和守法意识有很大的关系。甚至为此,一些地方还出台了行人闯红灯罚前三名的规定,而且国家相关部门也表示,正在推进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

  然而,“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的现实又显然催我们进一步反思,行人闯红灯问题的成因到底有哪些?该如何避免行人乱过马路、乱闯红灯?

  个人素质不高和守法意识不强显然并非闯红灯的唯一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尚在于:一是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的合理性不足。如今大多数城市都是人口与车辆同步增加,而很多城市街道等,都是多年前甚至几十、成百年前建设城市时所规划,一些路口可以供行人过马路的设施并不完善。当没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可供安全通过马路的时候,人们自然就被迫地与车辆争道。

  二是一些交通规则和设置本身不完善的问题。比如根据规则,大多数路口,车辆右转时,即可不受红灯限制,而此时另一边的行人所面对的正是绿灯;类似的情况还有许多。时间一长,当人们发现,绿灯亮时,依然需要和左右转弯车辆抢道,那么又何必非得等绿灯亮时才走呢?

  “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倒不是说美国人的素质还不如中国人,而是告诉我们,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与个人素质、文明意识、守法意识等主观因素有关,但同样也与道路建设是否合理、规则设置是否人性化、交通管理是否足够智慧等有关。面对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需要考虑加大处罚,与个人信用挂钩等,但更需要反思与改进客观上所存在的一些尚可以进一步合理化、人性化的问题。

  刘鹏

  结论

  制度首先要尊重人性

  这篇报道显示美国人的“素质”其实并不比中国人高多少,而且连中国的“集体主义”都丢掉了,他们盛行的是“个人主义”。这与教科书给我们讲的资本主义社会形象如出一辙:自私自利。可以很容易想到,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以素质高低,决定是否适合实行某种制度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有人议论中国“国民教育”的短板,便用放大镜去找别人的素质问题,这种是典型的阿Q心理,受了批评,不去正视,反而自我安慰,说发达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不如我们。这种心态岂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作者也承认,人就是人,本质是一种动物,其天性是散漫自由的。是否遵守法条或规矩,与守法的成本有关,与违法的代价也有关系。既然是人,我们的制度是以尊重人性为前提,还是以压抑人性为前提;是以保护弱者为前提,还是保护权贵为前提,就成为制度与制度的根本差异。

  有研究认为,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章率会显著上升。在杭州,专家通过现场观测和虚拟实验表明,行人对红灯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90秒,而中国不少路口的红灯时长超过这个限度。通过与国外对比发现,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比如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而英国行人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这就是红绿灯制度的“人性”依据。

  骆小明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中国经济网。新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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