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在2008年4月实施新的C-50法案,只接受38种职业的技术移民申请,到2010年6月底,又再将种类下调至29个。 在C-50之前,技术移民申请不限职业,只根据职业所得的分数计算能否过关,很多人当年趁C-50未正式推行,赶快提出技术移民申请。
根据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的移民部文件,驻港办在C-50法案实施前,技术移民申请个案大增;而在法案实施后,投资移民申请个案(40万元投资额)则大增,几乎清一色全部来自中国的申请,导致2009年底结算的总积压达到27865宗。
驻港办每年处理个案的数量有限,若人手不变,每年处理500个旧例技术移民积压个案,要消化眼前积压需23年;而在C-50法案后突然增收的大量投资移民,驻港办估计也需要6至7年的时间处理。